州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档案法》、《甘肃省档案条例》,进一步提升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档进程。州档案局于
一、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以现场检查方式进行,重点抽查了各受检单位档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档案安全保管情况、档案基础业务及信息化建设等情况。从总体情况看各单位依法治档意识普遍增强,档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具体表现为:
1.档案法制意识明显加强。各单位能按照《档案法》和《甘肃省档案条例》的要求,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专兼职档案人员,制订档案管理相关制度,为档案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有下属机构的单位能够积极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州粮食局将档案工作列入对其下属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促进了整个系统档案工作的良好开展。
2.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大部分单位能够认真开展档案工作,做到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归档及时。许多单位加大了对档案工作的投入,积极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如州教育局等单位安装了档案密集架。部分单位已配备档案管理专用软件,启动了室藏档案数字化处理工作,州人社局、州中心血站等基本完成了室藏档案的全文扫描工作。
3.档案内容进一步丰富。各单位开始重视专业、声像、电子、建设项目等不同类型、不同载体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室藏档案内容逐渐丰富,州旅游局归档保存的照片档案完整记录了单位重大事件及沿革,为本单位工作查考、编写部门志等提供了更加真实、形象的档案信息服务。
二、检查结果
1.档案管理良好单位:州纪委、州保密局、州编办、州法制办、州外侨办、州人社局、州环保局、州旅游局、州林业局、州科协、州工商局、州粮食局、州司法局、州医保中心、州中心血站、州能源办、州地病办。
2.档案管理合格单位:州委政法委、州人大办公室、州委农村工作办、州直机关工委、州信访局、州发改委、州统计局、州审计局、州扶贫办、州民委、州建设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教育局、州安监局、州招商局、州工信局、州邮政局、州农科院、州体育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总工会、州妇联、临夏中学、电大。
3.档案管理中存在一定问题的单位:临夏回民中学、州交通局、州联通公司。
三、存在的问题
在检查中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1.档案安全存在隐患。部分单位没有独立档案室,与办公室、储藏室混为一体,档案分散存放在各科(室),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个别单位虽有独立库房,但存在“八防”措施不齐全,未定期更换消防设备等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州联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库房内存放杂物,保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州交通局零散档案积压情况严重,容易造成档案散失。
2.归档内容单一、室藏档案门类不齐全。声像、实物等特殊载体档案的收集、归档和集中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各单位重视纸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和整理,但对于同样反映单位职能活动的声像和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欠缺,这个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重视红头文件的归档保存,忽略行政审批事项档案、会计档案及其他专业门类档案归档的现象依然存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如临夏回民中学教学、学藉、会计等档案各自存放,未按规范要求归档保存等。
3.档案移交及查阅利用手续不完善。部分单位在工作人员调动更换后未按制度要求履行档案清点及移交手续。各内部机构在平时归档中也存在无移交手续的现象。各单位普遍存在档案查借阅登记手续不健全,不能有效长期坚持等问题。
4、归档质量有待提高。各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档案整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达不到要求,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等问题。如:未严格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收集归档材料,重要业务工作或专业性文件收集不全;部分单位整理中不填写备考表,未注明立卷人等信息,归档文件签发页中无领导签字、不加盖单位公章,违规使用不耐久书写材料等;有些单位专业档案整理中引用标准不规范,档案价值鉴定中随意性较大等。
5、档案工作信息化管理程度较低。大部分单位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未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办公自动化发展不同步,未配备档案数字化处理设施设备,未开展2000年以后室藏档案数字化工作。
四、对今后工作的意见
1.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将档案工作纳入分管领导、内部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认真开展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指导,保证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切实保障档案安全。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档案安全工作,落实相关工作制度,改善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专库专用。到期档案及时向州档案馆移交。
3.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各部门要按照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要求,及时、完整、准确整理归档。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数字化进程。保持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主动接受我局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技能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4.认真开展整改。这次检查中,我局对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当场反馈,望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逐一落实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签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跟踪督查,对复查仍未按规定落实整改的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临夏回族自治州档案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