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及省属在临有关单位、各县(市)档案局: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甘肃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强化档案工作依法管理,提升档案管理水平,我局决定开展2016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州直及省属在临有关单位、2015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的整改单位、各县(市)档案局。
二、检查内容
(一)州直及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1.档案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情况,档案工作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是否配备档案工作人员。
2.是否按照本单位归档文件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使本单位的档案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统一管理;是否按照要求按期向州档案馆移交档案。
3.档案库房是否符合档案保护要求;是否配备“八防”设施设备;有无独立档案室。
4.是否配备了档案信息化工作的基本硬件设备;本单位2000年以后产生档案是否开展了扫描、著录工作。
5.对下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情况。没有下属单位的此项不纳入检查范围。
(二)2015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中的整改单位
除上述检查内容外,重点检查2015年执法检查发送的《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中所列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县(市)档案局
1.档案工作是否列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档案事业发展经费、3元档案管护费是否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2.制定出台或转发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州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委办发〔2015〕16号)情况。
3.档案馆是否配备档案安全所必需的设施设备;是否建立档案信息安全防范体系;档案数字化工作进展情况。
4.档案馆是否制定档案接收计划,是否依法接收并按期公开到期档案。
5.本地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否设立档案室、配备档案工作人员;档案是否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三、检查组人员及时间
本次检查分为四个组,由州档案局领导统一带队,从2016年8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第一组
联络员:徐登列 电话18219908725
检查单位:各县市档案局
第二组
联络员:王淑珍 电话:13993010959
检查单位:州委政法委、州保密局、临夏中学、州总工会、州中心血站、州地病办、州扶贫办、州发改委、州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州统计局、州科协、州商务局、州林业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环保局、州能源办。
第三组
联络员:赵新兰 电话:13884025666
检查单位:州纪委、州人大办公室、州妇联、州编办、州司法局、州歌舞团、州法制办、州教育局、州安监局、州交通局、州招商局、州工信委、州邮政局、州审计局、州农科院、州联通公司。
第四组
联络员:陈莉琴 电话:13034130084
检查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外侨办、州粮食局、州直机关工委、州信访局、临夏回民中学、州建设局、州人社局、州医保中心、州旅游局、州科技局、电大临夏分校、州民委、州工商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体育局。
四、几点要求
1、此次检查采取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落实专人负责,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及印证材料。
2.检查组将对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不配合检查的单位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再次复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查处。
3.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在全州进行通报。
临夏回族自治州档案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