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档案馆现保存有清朝嘉庆24年(1819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92年间河州地方形成的契文588件,按形成时间为序汇编成册,分为《嘉庆道光篇》、《咸丰篇》、《同治篇》、《光绪篇》、《宣统篇》。本汇编内的契文既有买卖、租佃、典当、兑换土地、水磨、油榨房、房屋、场院的契文,也有货币借贷、产权继承等契文。绝大部分为买卖土地契文,其中有清朝后期河州地主豪门兼并土地、产权转移、高租、高利等的原始契据。反映了当时河州地方在清王朝走向腐败,国课繁重的情况下,官吏敛财搜刮,地主豪门敲诈勒索,民穷财尽,农村经济衰竭,民生凋敝的见证,是研究当时政治、经济状况的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