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基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继2015年,州委、州政府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州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又一针对全州基层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实施意见》强调,基层档案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分析了当前我州基层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增强做好基层档案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健全完善基层档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强化档案事业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对我州基层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切实增强做好基层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市、乡镇、各基层立档单位要深刻认识档案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推动我州基层档案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二是健全完善基层档案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保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监督指导能力。要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分管档案工作。
三是加强基层档案工作“三个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档案收集、征集力度,做好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大项目档案管理,健全多领域、广覆盖的档案资源体系;要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到2020年,县(市)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达到50%以上,全州机关单位、乡镇档案室档案信息化率达到室藏档案40%以上;要落实乡镇2间档案室、村级两节档案柜、城市街道社区至少1间档案室的要求,提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
四是强化档案事业保障措施。《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为基层档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