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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档案局关于印发《临夏州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临州档发〔2015〕55号)

发布日期:2015-09-02 10:05    作者:临夏州档案信息网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经局务会议研究讨论,特制定《临夏州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临夏回族自治州档案局

                           2015年9月2日

临夏州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为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档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甘肃省档案条例》及州委、州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本局(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是指在可能危急档案安全的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盗窃等事件中,为保证档案安全,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与防范的行动。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及时快速妥善处置,避免档案损失或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应急目标

在紧急情况下,采取迅速有效措施,消除对馆藏档案的威胁;保护未受损档案;抢救档案,尽可能降低受损程度。

三、组织机构

成立州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鹏

副组长:封  华、马志仓

成  员:马  灵、冯  江、吴  锋、马团园、周秀芳

唐世海、马文珍、甄丽萍、马  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抽调。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向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实施州档案局(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

3、调查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情况通报和预警。

(二)具体职责

陈鹏同志负责领导和部署局(馆)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本预案要求开展工作;负责与州委、州政府、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调联络(责任科室为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责任科室为办公室)。

封华同志负责档案抢救、转移和保护工作(责任科室为业务指导科、技术保管利用科、电子文件信息科、收集整理科、编纂研究科、装具管理科)。

马志仓同志负责重大材料、信息起草、报送和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员疏散和机关安全保卫(责任科室为办公室、法规科教科)。

五、应对措施

(一)突发事件发生前

1、在本单位和相关部门公布应急处置预案,并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不同种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

2、不定期对档案人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程序、人身安全、档案保护、受损档案抢救的演练,熟悉各种防灾物品、工具的使用。

3、与公安、消防等单位建立预警联络系统,沟通信息,做好预警工作。

4、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

1、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带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机关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险情,及时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开展人员疏散和档案的抢救、转移和保护。

2、一般性突发事件,如局(馆)内任何部位有烤异味或库房屋顶、暖气管道漏水等异常现象发生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告知相关负责人,查清险源,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排除险情。若险情危急到自身不能处置时,应及早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修。

3、如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造成档案库房坍塌、重要档案被毁、人员伤亡,急需多个部门紧急救援的立即报警,在专业救援人员未到达之前,组织人员开展抢救与自救。

4、档案局(馆)发生火灾或局(馆)附近发生火灾时,严重威胁到档案安全的,在采取自救的同时立即拨打消防电话(119),明确告知受灾地点和位置,并通知州政府保卫科做好接应,同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为开展灭火工作做好准备。

六、原则要求

(一)科学应对,冷静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科学、冷静、有序地开展应急工作。如果突发事件发生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所有工作人员均要迅速到岗,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可控性以及所能动用的资源,对已有的应急指挥机构和人员进行整合,各科室、各相关人员要在发现、报告、处置等环节中紧密衔接,主动补位,积极应对。

(三)服从全局、严守纪律。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所有工作人员都要顾全大局,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严守工作纪律,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散布有关信息。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七、奖励惩戒

1、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根据情况进行表彰和奖励。

2、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附则

1、本预案自发布起实施。

2、本预案由临夏州档案局(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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